
(1)食品銷售經營者:包括商場超市、便利店、食雜店、食品貿易商、食品自動售貨銷售商、網絡食品銷售商六種經營形式。
其中商場超市應滿足:食品經營面積大于200 ㎡,含200 ㎡;
實體門店食品銷售者:食品經營面積小于200㎡;
(2)餐飲服務經營者:包括普通餐飲(特大型、大型、中型、小型、微型)、中央廚房、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三種經營形式。
(3)單位食堂:包括學生食堂、托幼機構食堂、職工食堂、工地食堂、其他食堂五種經營形式。
其中特大型餐飲: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為3000㎡以上;大型餐飲: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為500~3000㎡(不含500㎡,含3000㎡);中型餐飲: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為150~500㎡(不含150㎡,含500㎡);小型餐飲: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為30~150㎡(不含30㎡,含150㎡);微型餐飲:加工經營場所使用面積小于30㎡(含30㎡)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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