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《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》、《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(試行)》等有關規定:食品銷售經營者、餐飲服務經營者、單位食堂三種主體都應當取得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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